抗“疫”特殊时期,岷县院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职能,灵活采取多项措施,贯彻落实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各项工作,确保防疫、护苗齐头并进。
防疫办案两不误,切实保障涉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安全。在保证办案程序正常进行的同时,该院尽量采取“不见面”、“零接触”涉案未成年人,将线下工作及时调整为线上,对疫情期间审查起诉的王某某盗窃案,因王某某被取保候审,而父母外出打工未回,王某某的个人防护牵动着检察官的心,为此,未检检察官通过电话告诫其不外出、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为确保办案进度,通过电话听取并征询了被害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侦查机关的意见、宣布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全面保障了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向全县中小学生发送公开电子信,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为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该院精心制作了电子书信《开学季——致全县中小学生的一封信》,通过本院微信公众号、教育部门向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推送,从疫情防控、保护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科学运用网络、规范行为,远离校园暴力、预防性侵害等方面,提升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和自我保护的意识,让他们的校园生活更安全。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检查校园食品安全。随着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在学生复课前期,该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等部门,对城区岷县一中、三中、四中等学校进行了走访,详细了解校门出入管理、教学楼、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情况,并对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着装要求、经营资质、食材采购、食堂卫生、餐具消毒、食品安全设施、食品留样等制度进行逐项检查,建议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合理安排师生就餐时间,实行单向就坐,错峰分批就餐,最大限度减少学生聚餐就餐风险,要求校方严防严控,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