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下午,灵台县院检察长张诚应邀列席法院审委会,就该院提起公诉的王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发表意见并就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制度与审委会委员交换意见。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就案情进行了汇报,在听取了承办法官详细的汇报和合议庭意见后,张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就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发表了意见。
张诚指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公正的重要途径,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将进一步加强良性互动,为促进检法两院交流协作,形成共识,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奠定了基础,也必将促进检法两院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案件质量。今后,检法两院将继续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更好地促进列席审委会等相关职能的发挥,促进司法公正,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