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张家川县院与县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了公安机关各派出所、队在工作中一旦侦查到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线索或接到报案时,第一时间与检察机关取得联系,检察机关派未检专案人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切实提高取证质量。提前介入过程中,检察官能够及时了解案情,查阅案卷,就案件侦查方向、客观证据调取以及一些细节性的关键问题与公安机关共同商定方案,充分做好预案,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夯实证据,进一步提升指控犯罪的质量和效果。
《通知》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提出在专门场所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一次性询问、检查、证据提取等工作,避免重复询问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并在询问中要充分了解案发后未成年人心理和思想的变化,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调整失衡心理状态,恢复良好情绪,积极引导被害人走出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