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施行以来,肃州区院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院部署,全面、细致、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规范使用,截至目前,适用人数435人,适用率为92%,量刑建议提出率及采纳率分别为100%和94.08%,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
紧盯数据监测,创新“三步检视法”。该院以数据通报检视运行情况,每周统计汇总各办案部门认罪认罚适用人数、占比等重要数据,通报各部门负责人。以个案筛查检视每月问题,检察官根据综合业务管理部门提供的筛查信息,逐案说明未作认罪认罚的具体原因,并向主管领导作专门汇报,分析问题,及时整改。以部门考核检视每季度成效,对应适用认罪认罚而未适用的,对该办案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约谈,以指标考核督促制度落实。
多向发力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化水平。该院注重与法院加强沟通会商,以危险驾驶罪为突破口,主导确立了精确量刑标准,积极开展量刑实务培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施行以来,该院针对危险驾驶案件提出精准量刑建议132人,适用率为100%,采纳率达96.3%。
创新思路,联合开展教育转化工作。针对认定犯罪证据确实充分,但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翻供或者认罪不认罚的案件,该院有效开示关键证据,配合释法说理,促使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认罚。邀请值班或者委托律师参与教育转化工作,共同向犯罪嫌疑人说明认罪认罚的积极意义,实现教育转化成效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