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崇信县院提起公诉的于某某等人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在崇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崇信县院检察长刘海宇出庭支持公诉。崇信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政法工作者、群众、被告人家属等100余人旁听庭审。
该院指控,自2006年至今,被告人于某某等人组成的宗族恶势力在崇信县于家湾村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敲诈勒索罪和非法采矿罪。
庭审过程中,刘海宇宣读了起诉书,当庭向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发表了质证意见,在法庭辩论阶段,刘海宇围绕辩论焦点充分发表公诉意见,准确有力地指控犯罪,整个庭审过程层次分明、张弛有度、规范高效。
据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崇信县院高度重视,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发展的严打态势,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既是落实司法责任制、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的集中体现,也彰显了崇信县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