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祝县院就天祝藏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存在怠于履职的行为,致使部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未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和过期药品,医疗废物和过期药品随意丢弃和倾倒,对周边环境造成潜在危害和污染,严重威胁人体健康,该院立案审查后向天祝县卫生健康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天祝县卫生健康局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医疗废物和过期药品处理的监督管理,检察建议得到整改。
天祝县卫生健康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全县卫生健康机构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对全县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的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全县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置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建立整改台账,逐一验收销号,对处置医疗废物的卫生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同时成立医疗废物处置领导小组,县卫计局综合监督执法所跟进监督,于7月中旬开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的10家单位予以行政处罚,规范医疗废物废水的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和处置流程,截止目前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已全部与医疗废物处置公司签订了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合同,严格落实了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从源头上杜绝了此类问题的发生。
据悉,自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天祝县院充分发挥公益监督职责,依法运用诉前检察建议、跟进监督等多种方式督促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保证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生态环境安全,避免了国家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