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崆峒区院召开了公益诉讼志愿者聘任大会,该院党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推荐的20名公益诉讼志愿者及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平凉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志愿者聘任大会会议精神,宣读了《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杨宗宝等110名同志为公益诉讼志愿者的决定》和《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 平凉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志愿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代平凉市检察院向公益诉讼志愿者颁发了聘书,公益诉讼志愿者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检察机关的职责,同时也是全社会的责任。聘任公益诉讼志愿者的目的,就是发挥广大志愿者贴近基层、经验丰富的优势,动员各界群众,扩大案源渠道,增强监督力量,营造公益监督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与检察机关合力推动崆峒区。
会议就公益诉讼志愿者履职,公益诉讼志愿者要当好公益诉讼检察的“宣传员”,宣传公益保护和公益诉讼的法律政策,增强人民群众的自觉守法、保护公益的意识,动员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当好收集案件线索的“信息员”。关注和收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利用检察机关建立的公益诉讼志愿服务微信群、公布的联络员电话或者来信来访、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方式进行举报,同时征求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和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建议。当好督促整改落实的“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及时监督行政机关整改落实,向检察机关报告整改情况,并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
会后,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人从公益诉讼的概念、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保护范围、典型案例等方面对公益诉志愿者进行了业务培训,为志愿者收集线索、做好宣传、助力检察机关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