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崆峒区院检察长崔晓晖受邀列席崆峒区法院审委会会议,崆峒区法院院长张正伟主持会议。
崔晓晖和案件承办检察官充分听取了区法院案件承办法官的意见和审判委员会委员的讨论发言,分别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在平凉市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孔某福等19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宋某东等10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赌博案,杨某清等12人诈骗案的事实认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和量刑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崔晓晖强调,检察长常态化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各级检察院检察长的重要职责,是一种独具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的具体体现,对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证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崔晓晖建议,一要积极实践探索,不断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在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共同努力把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落实好、发展好、完善好,共同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二要加强沟通会商,确保在重大案件上形成共识。以高度的司法共识确保办案效果,发挥典型案件指导示范作用,明确办案标准、统一司法尺度,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和精准度。三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推动法检两院工作互促共进。法检两院作为党和国家的司法机关,共同的政治责任、目标任务和职责使命要求必须加强协作配合,增强工作的协同性,形成司法合力。
张正伟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对加强审判监督,强化监督职能具有重要意义,一要严格遵守宪法法律规定,按照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高度重视和坚定不移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二要持续深化工作机制,形成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常态化列席审委会制度。三要丰富拓展议题类型,共同提高办案质量,实现共同捍卫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