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庄浪县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邀请1名人民监督员对三起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程序进行监督。
承办案件检察官介绍了韩店镇辖区内乱倒垃圾、河道非法取水、淀粉加工产生的废水直排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3件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并就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律依据作了进一步的阐释和说明,宣读了诉前检察建议书,就案件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被建议单位工作人员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表示将严格按照检察机关的建议要求,认真履职、按期完成整改并回复。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认为检察机关检察建议说理充分、建议具体、针对性强,得到了被建议单位的认可,为促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行政保障。希望检察机关能继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为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和谐庄浪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今后,庄浪县院将继续把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建议公开送达作为规范司法行为,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不断总结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典型事例,创造出可复制、可推扩的经验体现工作开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