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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院建立检察司法档案 促进司法责任落实

时间:2018-01-30 17:08:25 来源:   作者:永登县院 火克娟  点击数:

为进一步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切实强化司法体制改革后对检察官的监督与管理,永登县院根据《甘肃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司法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全方位记录每位检察官的司法办案行为,督促检察官依法正确规范行使检察权。

该院为每位员额检察官建立司法档案,包括案件流程监控、法律文书制作、法律文书公开、案件信息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和案件质量评查等内容,涵盖案件承办整个过程。采用办案系统线上、线下双重管理的监督模式,纸质版和电子版相结合的存档方式,记录案件承办人的不规范司法行为,并及时预警、督促改正。该院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对案件流程进行全程监控,对案卡信息进行日常审核、跟踪监督,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反映的不规范行为,网上发起监控通知,并制作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经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分管领导签字后送达案件承办人。对文书制作进行重点审查,对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进行严格审查复核,对于不及时公布、格式错误的发监控通知。对案件质量评查进行全程跟踪,不认真对待评查活动的,发催办通知。所有案件办理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截电子图片,复印出错文件,装进每位案件承办人的司法档案盒,存档备查。

同时,该院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每月制作员额检察官个人办案明细表,在检察内网通报。明细表包括信息公开、流程监控、案卡填录、质量评查、卷宗装订、案管部门日常审核的问题等多项内容,以及个人办案量的综合分析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比率,真实客观地反映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工作情况;同时,通过从个案层次、微观角度进行监督管理,从类案层次、宏观角度发现司法办案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统计分析研判,印发各科室,做到有理有据剖析原因,以案释理警戒提醒,构建起“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评查、公开透明”的办案监督管理机制。

此外,建立司法行为监管总台账,记录每位员额检察官的不规范司法行为,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按照相关规定限期整改,由案件承办人签字认领问题,并及时向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反馈整改结果。对于不及时整改的,实行挂号跟踪,进行通报,责令立即整改,做到对不规范行为“发现一个、登记一个、解决一个、消除一个”。将总台账的动态管理和检察绩效日常考核相结合,将司法档案管理与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通过每月一“对账”,年终算“总账”,形成系统的监督管理体系,着力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

通过建立检察司法档案,该院对员额检察官的司法办案信息进行全面、全程、同步记录,实现了案件全程可追溯、进度可视化,使每位检察官对办案职权、办案责任入脑入心。同时,通过构建严密的案件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力激发了检察官工作热情,促进办案业绩和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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