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山丹县院对任某林、王某华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敲诈勒索、抢劫、非法拘禁、非法入侵住宅、虚假诉讼罪一案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自2008年起,被告人任某林纠集被告人王某华、张某军、杨某栋、卫某、张某志等6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通过非法索要、劫取被害人钱财,实施恶势力犯罪。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被告人任某林系该集团的首要分子,组织、领导集团的犯罪活动,被告人王某华、张某军、杨某栋为重要成员,被告人卫某、张某志为一般组织成员。该犯罪团伙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抢劫、非法入侵住宅、虚假诉讼等犯罪行为10多起,涉案金额高达20多万元,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等各项权益,破坏社会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