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洮县院积极践行最高人民检察院“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要求,积极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实现群众反映诉求在最短时间内得以解决,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今年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7件,其中直接答复本人13件、转办2件,受理22件。对受理的群众信访案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22件,回复率100%。办结18件(4件三个月期限内正在办理中),办理三个月结果答复18件,到期办结答复率100%,切实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该院严格践行7日内程序回复,建立群众来信来访统一受理登记台账,做到“当日审、当日登记”。凡是能当场答复的,均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均在7日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程序答复,告知群众来信已经收到,并告诉他们目前处于哪个处理环节;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信访申诉案件详细告知来访来信人员具体的管辖部门,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到实处。
此外,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集中受理、即时分流、统一交办、限时办结。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办理的信件全部实行网上系统登记、流转、办理、跟踪和反馈,全程掌握案件办理动态。对于办理的群众控告申诉案件均在三个月内告知信访人办理情况,并耐心做好释疑答惑工作,使当事人信服。对于上级检察机关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在三个月内完成办理、答复和息诉息访等工作的同时,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将办理进展、办案结果以及息诉息访等信息上报上级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