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崆峒区院为推动“捕诉一体”办案模式落地见效,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在一周时间,已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1件24人,批准逮捕5案10人,不批准逮捕1案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0件26人,平均办案时间为17天,比以往提速了5天,取得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双提高,办案质效已初步显现。
以专业办案为核心全面整合办案队伍。该院要求对侦查活动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均由同一员额检察官全程负责,实现了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工作的前移,有效提高了诉讼效率,确保了办案质量。
内部监控,以制度建设为依托严把案件质量关。该院通过对关键节点严格把控,建立了不捕不诉预研、起诉书报备、员额办案月报等机制;发挥员额检察官联席会的作用,以集体智慧攻克疑难案件;捕诉部门负责人全程负责各自领域案件的监控。
外部监督,以引导侦查为重心强化全程法律监督。该院案件承办人在受理提请逮捕之初就做到及时监督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实现了对侦查活动监督的前移,更早地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取得更好的监督效果。
协作共赢,以沟通配合为纽带获得理解和支持。该院通过把好刑事诉讼“第一关”,主动走访相关部门,通报“捕诉一体”工作情况;发起并建立与公安、法院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研商解决措施,在重大案件协作、重要信息共享等方面达成共识。
注重学习,以补齐短板为宗旨。在继续保持“比学赶帮”学习传统的基础上,该院通过集体学习、专门培训、互学互助、外出取经等多种形式,实现全体办案人员对“捕诉一体”的快速适应和平稳过渡。
据悉,为使“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取得更大成效,凸显检察体制改革的活力,聚集主责主业,做优做强刑事检察业务,该院结合人员具体工作实际及特长,科学合理优化人员配置,在本次机构改革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及时对接上级院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确保了“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稳定过渡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