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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院疫情期间“零接触”保障律师阅卷权利

时间:2020-03-06 16:03:32 来源:   作者:临洮县院 龙芳红 点击数:

为全面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贯彻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中要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的重要指示,临洮县院对疫情防控期间律师接待阅卷工作方式进行了创新,“零接触”办理了一件律师阅卷业务,做到了防疫抗疫、保障律师权益两不误。

及时将疫情期间工作调整事项及联系电话通过“两微一端”向社会公布。2月3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该院立即通过“临洮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发布了《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有关工作的通告》,让当事人、律师、诉讼代理人通过各种方式知晓。

引导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办理提前预约,公开律师接待查询电话。考虑到疫情防护工作的需要,律师办理查询程序性信息、申请阅卷、提供证据材料、申请收集证据材料、要求听取意见、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等事项时,根据公布的电话号码,先通过电话与该院第三检察部接待人员联系,由接待人员引导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提交律师证、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等材料、办理预约辩护与代理事项。然后由接待人员当场电话告知办理的事项、时间、地点。

安排专人及时制作、转交案卷光盘,确保律师能及时拿到案卷材料。该院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案件电子卷宗的制作以及刻盘工作,提前刻录完成后按照约定时间将光盘及阅卷材料、签收登记簿、《临洮县人民检察院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阅卷、会见保密承诺书》交给本院的当日门庭值守法警,律师在法警值守处接受消毒、测体温、登记、核对身份等措施后,由值守法警将光盘交给律师,由律师在阅卷材料签收登记簿上签字后领取光盘。此举,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聚集接触,既保障了律师合法权益,又防控了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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