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舟曲县院专题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兴源主持会议,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对《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逐条逐项进行了研究分析,从《评价指标》设置的重要意义、具体内涵、适用情形、理解把握的关键点等方面,进行了解读。《评价指标》涵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主要案件类型、主要办案活动、主要诉讼流程,共51组87项指标。
王兴源要求,各办案检察官要充分认识《评价指标》的重要意义,认真思考,反复研究,精准把握《评价指标》各项内容和具体内函,把评价指标真正运用到具体办案中;要以《评价指标》为“指挥棒”“风向标”,围绕案件质量和效果,努力达到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求极致、过得硬”的案件质量标准;要加强与上级院对口部门沟通对接,做好重点工作、重点案件的请示汇报工作;树立“全院一盘旗”意识,做好与院内各部门衔接配合;强化与法院、公安机关的衔接配合,做到监督到位,配合有力;要不断提升检察官业务素能,在全力承担起自身工作责任的同时,树立争先创优意识,重质效、抓亮点,积极作为,努力将检察工作提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