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高台县院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大局,认真履行行政检察职责,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加强对哄抬物价等问题的监管,取得良好效果。
该院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个人和经营者为规避市场监管,通过本地微信群发布口罩等防疫用品销售信息,并利用微信结账,后在线下交付口罩等防疫用品,存在哄抬物价、商品质量无法保障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防疫用品哄抬价格监管方面,仅仅依靠当事人举报投诉和监管药店、医疗器械店等经营场所,对通过个人微信群抬高物价销售口罩等防疫物品的活动监管不到位,不能有效打击防疫期间哄抬防疫用品价格的行为和保障人民群众购买合格防护产品,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的市场秩序遭到破坏。该院审查核实后,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个人微信群销售防疫物品疏于监管的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加大利用微信群销售口罩等防疫用品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堵塞打击哄抬防疫用品价格的漏洞。
检察建议发出后,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源头预防,消除监管漏洞,全力做好疫情期间价格稳控工作,并成立投诉举报调查组负责疫情期间投诉举报调查核实和案件查办工作,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商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已将目前接到的有关口罩、药品价格和质量、防护用品价格上涨的35件投诉举报已全部办结。立案查处违法案件9起,已下达处罚决定书9件(其中已结案8件),案值6.5万元,罚没款14.79万元。并计划今后将继续加大口罩等防疫用品销售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特别是利用微信群销售防疫用品违法行为的跟踪监测和查处,堵塞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漏洞,严厉查处疫情期间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市场秩序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打赢疫情阻击战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