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陇检要闻 > 基层动态 > 正文
基层动态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核载25人实载44人!静宁县院对超载司机提起公诉

时间:2020-03-23 14:58:15 来源:   作者:静宁县院 郑英英 点击数:

3月20日,静宁县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张某某超载一案提起公诉,法院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这是该县第一起因超载引起的危险驾驶案件。

2019年10月1日,被告人张某某驾驶营运的大型普通客车,从静宁县客运站满载载客25人出发前往四河镇。该车行驶途中又陆续拉载19人,行驶至静庄线红旗村路口路段处时,被静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该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驾驶的营运大型普通客车核定载客25人,实际载客44人,超载率76%,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向静宁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确认了以上事实和证据。

客车安全关乎乘客的生命,超员超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客车违法超载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检察官再次提醒广大客车驾驶人要严格遵法守法,安全文明驾驶,特别是营运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驾驶人要自觉树立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为了他人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拒绝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化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同时,希望广大乘客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选择正规运营车辆出行,切勿使自己陷入高风险的乘车状态。并主动监督、举报客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共同打造平安祥和的道路交通环境。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