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期间,玉门市院做好“疫情防控协作员、问题困难协调员、涉疫情犯罪的司法者、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员”四个角色,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充分发挥民企在防疫、治疫上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健康复工复产,全力实现县域经济排头兵的目标。
做好疫情防控协作员。在疫情防控期间,该院积极作为,主动出击,与工商联沟通联系,对已经复工复产的企业,划分责任,安排到人,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检查企业落实防疫举措情况;对不能复工复产的企业,了解原因和困难,在检察机关职能范围内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做好问题困难协调员。该院依托案件管理中心,12309检察服务平台等渠道,打造“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诉求表达体系,依法及时审查、妥善、快速处理涉企控告、申诉和举报。铺设“线上线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法律服务。减少不必要的面对面控告、申诉,通过网上受理、审批、审查案件,对已经办结的案件,认真释法说理,解决民营企业的法律困惑。
做好涉疫情犯罪的司法者。在疫情防控期间,该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涉疫情犯罪的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涉疫情犯罪典型案例,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从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大局出发,既严格依法办案,又防止机械司法,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复工复产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既依法打击涉疫情犯罪,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做好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员。该院主动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需求,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通过微信群、公众号、微博等平台,适时发布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例,向企业提供疫情防控、复产复工相关的法律知识,及时提醒复工复产企业注意生产、管理上的风险、漏洞,及时解读相关法律政策。针对企业延迟复工产生企业劳动用工、租赁合同、经济合同纠纷提供咨询和解读,平衡好企业需求和员工权益,促进互利共赢劳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