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靖远县院对靳某某诈骗案拟决定不起诉一案进行公开审查,邀请了两名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
评议会上,案件承办人向两名人民监督员详细汇报了基本案情、对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进行了说明和剖析,并对拟不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详细说明。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了案件承办人相关介绍后,对案件的办理、证据的收集和法律条款的适用等给予了肯定,对案件分别发表了评议意见,他们一致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一致同意该院拟处理决定。此案件的评议是该院2020年度首次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程序,将拟不起诉的案件置于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之下,是该院“司法为民”的侧面写照。
据悉,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将司法权的行使置于公众监督之下,有效提高了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了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公平正义,同时也保证了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确保了人民监督职能的发挥,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