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皋兰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志勇应县法院邀请,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此次审委会主要讨论该院提起公诉的张某等人恶势力犯罪案件,该案系皋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范围内影响较大的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其典型特征为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并伴有允许他人填堵排洪沟、寻衅滋事、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针对该案涉案人员多、涉嫌罪名多、社会影响大等特点,高志勇带头履职审查办理案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认真分析研判案情,反复阅卷核实证据的基础上,在审委会上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方面再次进行详细阐述并发表意见,之后审委会对该案进行认真讨论,为案件公正判决提供了客观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