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洮河林区院将“补植复绿,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到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多方面与地方有关单位举行联合行动,多举措助力生态环境安全保护,通过在重点林区设立司法修复林基地,加强公益诉讼宣传力度,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林区群众之心,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中,把握“公益”核心,将公益诉讼与守护绿水青山、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促进法治建设有机结合,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日前,洮河保护局车巴保护站范围内出现首例犯罪嫌疑人家属主动联系该院请求补植复绿,以减轻其亲属的罪责。该院结合林区实际,积极支持嫌疑人家属补植复绿,与嫌疑人家属签订“补植复绿”协议,由车巴保护站无偿为其提供补植苗木,在被破坏的森林资源原地或异地补植树木。嫌疑人家属承诺在规定期限进行补植复绿,将尽全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向自然赎罪,保证被伐林地恢复成青山。此现象的出现有力的促进了洮河林区公益诉讼工作的发展,改变了被动补植复绿的观念。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保持公益诉讼良好的航向,以植代罚,修复为本的形式,进行补植复绿,恢复生态环境,以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的社会效果,彻底改变保护区内靠山吃山的固有观念,让人民群众用心呵护保护区内的一草一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