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日,甘肃省检察院召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二次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会。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第二、三专题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福建篇》。6名党组成员围绕主题,结合各自履职实际,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党组书记、检察长沈涧主持会议并讲话。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沈涧
沈涧强调,要深学细悟、入脑入心,切实筑牢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总开关”,直接决定着履职行为、工作成效乃至事业兴衰。对于检察机关而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守司法为民初心的根本要求,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关键前提。要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的正确政绩观,体现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上,体现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上。要深刻认识到检察工作的政绩,绝不在单纯的办案数量、数据指标上,而是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绩实效上;绝不是急功近利、舍本逐末的短期效应,而是在立足长远、遵循司法规律、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扎实成果上;绝不是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被动履职,而是在主动作为,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责任担当上。要通过学习研讨,进一步廓清思想迷雾、纠正认识偏差,更加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明晰检察履职的价值追求,更加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沈涧强调,要对标对表、查摆不足,清醒认识检察履职中的政绩观偏差问题。对照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对照党和人民的期待、对照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政绩观错位、跑偏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表现在政治站位不够高,大局意识有欠缺;司法理念有偏差,质效导向不鲜明;为民情怀不够深,宗旨意识有淡化;工作作风不够实,担当作为有不足等方面。这些现象的存在,看似工作层面的具体问题,根源都是政绩观出现了偏差。要以开展学习教育为契机,剖析根源、靶向整改,切实把正确政绩观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沈涧强调,要知行合一、狠抓落实,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研讨的成果贵在转化。要坚守政治忠诚,把准正确政绩观的根本方向;要聚焦司法为民,锚定正确政绩观的价值追求;要坚持质效优先,夯实正确政绩观的实践根基;要强化实干担当,锤炼正确政绩观的过硬作风。要通过高质效检察履职维护稳定、守护民生、保障善治、促进发展,以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践行正确政绩观。
沈涧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每一位检察人员的终身课题。要以此次学习研讨为起点,真正把正确政绩观刻在心里、落到实处,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奋力开创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篇章贡献更强检察力量。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特级检察官助理、二级巡视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和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甘肃省检察院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