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天水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积极作为,能动履职,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实施意见》以坚持政治统领、坚持围绕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创新发展、坚持合力共进等“五个坚持”为总体思路,对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天水经济发展、法治建设和检察工作实际,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机制引领和务实举措相衔接,落实上级要求和强化基层创新相配套,对进一步加强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从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天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等4项具体措施,强调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从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强化“四大检察”监督质效,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等9项具体举措,明确检察机关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司法公正。从党建统领、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制约、强化法律监督责任落实等6项具体举措,提出要强化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加强人大依法监督、强化政协民主监督、增强政府及其部门支持配合等4项具体举措,提出要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刚性保障,营造良好监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