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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完善“五步工作法”督查督办机制 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05-30 17:20:29 来源:张掖市检察院  作者: 点击数:

今年以来,张掖市检察院坚持“整体谋划、权责明确、规范运行、狠抓落实”的督办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做实“九分落实”,保障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落实“三个到位”

夯实督办工作基础

思想认识到位。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检察机关办公室工作会议精神,以开展“质量建设年”为抓手,将强化督办作为全面推行周调度、月点评、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年终述职“五步工作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有力举措,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形成以持续提升“三服务”效能为主线,办公室综合协调,各部门通力配合,全员共同参与一体化工作格局。

机制完善到位。健全完善《张掖市检察院督办工作制度》《张掖市检察院落实<督办工作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督办工作的原则、范围、分类、责任部门和督办流程;组织机关各部门分别完善各自工作通报的具体实施办法,细化实化通报的期次和时限、内容和方法以及效果评价,确保督办事项办理有章可循、有序运行。

体系构建到位。建立清单与台账管理模式,实行“重点任务清单化管理、关键工作专班化议事、重要工作项目化跟踪”,研究制定年度全市检察工作重点和部门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实行定人定责;建强用好非常设机构工作专班,明确专班工作流程和职责要求,推动责任部门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定期归集整理各类会议决策部署,建立任务、责任、措施3个“账簿”,各牵头或责任部门定期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确保督办、督查事项落地见效。

立足“三个围绕”

推动督办工作落实

围绕会议决策抓督办。严格按照“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定方法、定时限”的要求,在院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周例会、季度分析会等各类会议结束后及时梳理归纳会议决策事项,建立督办台账,列出督办事项、问题交办和整改销号3个清单,确保院党组决策高质高效落实。今年以来,督办落实会议决策事项88项,为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围绕批件抓督办。坚持对内抓“事前事中”,明确将院领导签批文件事项纳入全院督办范围,安排专人负责,逐件登记,精细管理,做到办结限时、销号处理,对落实情况向院党组随时反馈、定时报告,签批件督办落实质量稳步提升。

围绕上级交办抓督办。坚持对外抓“事后”,狠抓省院和市委交办事项督办,灵活采用阶段性督办、专门性督办、反馈式督办、跟踪式督办等方式,经常性、多层次、多角度地督促各部门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始终围绕中心大局,切实找准有效切入点,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路径方向稳步推进。今年以来,分解全省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市政法重点工作等责任清单116项,承办、督办上级机关交办事项14件,全部按时办结、及时上报。

发挥“三个作用”

提高督办工作质效

注重发挥落实推手作用。办公室全面履行参谋助手、综合协调、服务保障职责,积极推进“溯源”治理,综合运用主动回访、温情提示、协调服务等方式,全力助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对进展缓慢事项,提前介入,积极提出优化对策建议,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今年以来,通过通报督办、调研督办、电话督办等方式,推进重点难点亮点工作45项,推广工作经验5项,第一季度全市检察工作处于全省第一梯队。

注重发挥效能抓手作用。强化“一体”履职理念,注重加强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将督查督办与检务督察、质量评查等制度完美衔接,形成督办合力,服务保障司法办案。省检察院通报第一季度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数据后,围绕数据指标空白项较多的问题,分条线多次召开主要领导督办会,研究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措施,列入督办事项,定期不定期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注重发挥服务帮手作用。强化大局意识,将督办寓于履职担当,融入围绕大局、聚焦大局、服务大局,着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强落实、提质效,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后督办落实全市“两会”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群众反馈问题等11件,督办完成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扎实推进‘三进三问三查’活动”等多项工作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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