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学军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甘肃代表团重点建议素材情况介绍座谈会。
3月4日至5日,甘肃省检察院2022年省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动员部署会暨集中培训班在兰州举办。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雷出席动员部署会并讲话。会后,省检察院组成5个检察组分赴省内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
3月上旬,甘肃省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3月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在审议报告时说,报告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冷静透彻,部署任务重点突出,是一个高举旗帜、求真务实、稳中求进、回应关切的好报告,表示完全赞同。
3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分组审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等内容。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在发言时表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总结实践经验,对地方组织法进行修改,是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的必然要求,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十分必要、意义重大,表示坚决拥护,完全赞同。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在发言时表示,报告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依法履职、担当尽责的显著成效,表示完全赞同。
3月8日,最高检确定160名人选为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人才,并建立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人才库。甘肃检察机关5名干警入选。
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分组审议“两高”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诚恳听取各位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发表审议意见,对两个报告表示完全赞同。
3月14日,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主持召开省检察院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3月14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霞敏参加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
3月14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弘在兰州市、兰州新区调研指导疫情防控工作时的讲话精神和省长、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组长任振鹤在甘肃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3月14日,甘肃省检察院向省检察院机关及所辖分院各党支部和广大检察干警发出通知,要求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抓好中心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月18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列席省委常委会。
3月20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在兰州市督导检查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工作时强调,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各项检察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以最小代价实现最大防控效果;要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全省、全市、全区的高质量发展,体现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和贡献。
3月21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省委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研究省检察院贯彻落实意见。
3月21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检委会专职委员田金参加甘肃省深入推进高风险机构化险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
3月21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主持召开十三届甘肃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3月22日,甘肃省检察院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总结会,对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抓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作出安排。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出席会议并讲话。

3月22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参加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3月22日,甘肃省检察院正式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负责全省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综合协调,同时承办该院管辖范围内的涉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3月28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深入推进高风险机构化险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和《关于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党政同责的意见》,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3月28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研讨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具体举措。
3月28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3月29日至31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参加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3月30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波参加全省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推进会。
3月31日,甘肃省检察院下发《关于印发疫情防控中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及相关法律法规汇编资料的提示》,及时梳理疫情防控期间可能涉嫌违法犯罪30种行为以及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统筹处理好严厉打击与审慎谦抑的关系,打击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犯罪,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