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按照上级检察院的安排部署,迅速行动,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设立运行,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

该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部署要求,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着手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着力构建新型侦诉关系、提高公检协作效能、强化司法执法监督、推动案件办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两级检察院坚持“一把手”牵头挂帅,该市检察院就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目标任务、总体要求、机制完善等作了全面梳理,先后多次与市公安局就基础设施、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及落实共建共享理念进行磋商,协商制定工作计划,配备办公场所、设备和网络,并配备员额检察官。在统筹推进工作的同时,市检察院加强对下指导,明确设立时限,各基层检察院积极行动,主动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经过两级检察院的努力,目前全市两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已全部挂牌。
据介绍,酒泉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和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作用,努力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酒泉、法治酒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