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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检察院发布1至9月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1-10-26 11:19:54 来源:案件管理办公室  作者: 点击数:

甘肃省检察院发布1至9月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并使二者有机结合”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四大检察”更加协调充分发展,主要业务数据有以下特点:

一、办理刑事案件数量增加,办理质量保持稳定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办理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7051件11715人。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5176件8236人。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8731件27385人。从受理情况看,今年1至9月,全省审查起诉案件受理数量已超过2019年同期;重大犯罪数量降幅接近三成,经济犯罪案件增幅明显。

★不批准或决定逮捕3529人,同比增加1.44个百分点。从不捕具体情形看,无逮捕必要不捕占比增加,占不捕总人数53.47%。不起诉6196人,同比上升4.95%。从不起诉类型看,法定不起诉250人,同比下降15.3%;证据不足不起诉748人,占12.43%;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5022人,占83.42%。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16162人,占生效判决总数的99.93%。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案件办理情况

★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21408人,适用率为87.23%,同比增加1.51个百分点。

★共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1758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87.88%,同比增加34.22个百分点。其中,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11088人,采纳率为94.3%,同比增加1.24个百分点。

★认罪认罚后被告人上诉率为6.43%,同比减少1.66个百分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的案件中,有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的20358人,参与率为95.1%,同比增加6.76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理情况

★共受理监督立案212件,其中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100件;共受理监督撤案216件,其中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169件。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98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204件。经监督,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333件。对于监督立案案件起诉35件,占已立案数的26.12%。

★共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63人,纠正遗漏起诉同案犯265人,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共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32件次,同比下降15.56%。对检察机关提出的书面纠正意见,同期公安机关已纠正417件次。

★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116件。

★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共提出纠正意见70件次,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率为0.55%。

(四)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办理情况

★在侦查阶段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61人,同比上升100.8%,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98人。

★在审判阶段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44人,同比上升118.2%,提出变更或释放建议74人。

★在审查起诉阶段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06人,同比上升41.67%,决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169人,同比上升50.89%。

(五)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9件37人,立案件数同比上升16%,立案人数同比下降21.28%。共立案县处级以上要案5人。

(六)刑罚执行监督情况

★对“减假暂”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338人,同比下降49.02%;已纠正329人,占同期提出纠正数的97.34%。

★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350件,同比上升54.19%,已纠正330件,同比上升57.89%,占同期提出数的94.29%。

★核查纠正脱管54人、漏管14人,同比分别下降76.42%、下降87.39%。监督收监执行16人,其中缓刑11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

★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96件,同期采纳93件。

★对交付执行、医疗和监管、解除活动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7件,同比上升88.89%,同期已纠正16件。

二、办理民事案件数量上升,办案效果明显提升

(一)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情况

★共受理民事生效监督案件901件,同比下降6.73%。审查后提出抗诉38件,同比下降36.67%;法院同期审结39件,再审改变33件,抗诉改变率为84.62%。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7件,同比下降54.71%,法院同期采纳60件,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为77.92%。办理的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息诉案件217件,同比上升97.3%。

★共受理各类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50件,同比上升5.93%,结案215件,提出检察建议191件,同比上升7.91%。

★共受理各类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31件,同比上升30.47%,结案496件,提出检察建议379件,占审结数的76.41%。

★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68件,同比上升209.24%;审查后支持起诉325件,同比上升190.18%,占审结数的90.53%。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304件,同比上升200.99%,占93.54%。共受理民事跟进监督案件6件。共受理民事复查纠正案件5件。

(二)检察建议提出情况

★在办理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及执行活动监督案件中,共提出检察建议571件(不含再审检察建议),同比上升33.10%,采纳检察建议386件,采纳率为67.60%。其中,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91件,被采纳119件,采纳率为62.30%;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379件,被采纳267件,采纳率为70.45%。

三、办理行政案件数量上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数量增加

(一)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情况

★共受理行政生效监督案件120件,同比上升166.67%,审查后提出抗诉2件,法院同期审结1件,再审改判1件。

★共受理行政审判监督案件35件,同比上升191.67%。审查后提出检察建议23件,同比上升187.50%。

★共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45件,同比下降27.94%。审查后提出检察建议197件,同比下降33.89%。

★共受理行政跟进监督案件2件;受理行政复查纠正案件17件。

(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情况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41件,增加74.1%。其中行政非诉执行监督39件,行政复议阶段参与化解57件,二者合占68.09%。在化解的案件中,涉及5年及其以上的行政争议案件4件、上下级检察院一体化办案6件。

四、公益诉讼线索受理数下降,但监督力度明显加强

(一)线索受理及立案情况

★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706件。其中,民事312件,同比下降6.31%,占11.53%;行政2394件,占88.47%。

★共立案2543件,同比下降13.86%,占受理总数的93.98%。其中,民事立案260件;行政立案2283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

★共启动诉前程序2312件,同比下降3.99%。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231件;行政公益诉前程序2081件。通过行政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案件1718件。

(三)起诉和裁判情况

★共提起公益诉讼142件,同比上升30.28%,占立案数的5.58%。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38件,同比上升27.78%(民事公益诉讼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7件,占民事公益诉讼的84.78%);行政公益诉讼4件,同比增加3件。

★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00件,判决支持100件,支持率为100%。其中,民事公益诉讼一审判决支持93件,行政公益诉讼一审判决支持7件。

五、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数量上升,对未成年人帮护措施明显加强

(一)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情况

★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79件1089人,同比分别上升27.3%、36.17%;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71件1505人,同比分别上升21.11%、23.27%。审查后共批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57件683人,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17件934人。

★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批捕264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率为36.35%,不捕率比总体刑事犯罪高6.35个百分点。对未成年人犯罪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40人,同比上升35.59%,占审结未成年人总数的17.47%。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6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176人。

(二)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共开展社会调查1370次,同比上升28.88%;开展法治讲座1467次,受众人数175.3万余人,受众人数同比上升194.8%;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人员等开展特殊预防56次,较去年同期增加55次。

六、入额院领导办案、检察听证数继续上升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8392件,同比上升2.88%。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的占10.37%,同比增加1.03个百分点。

★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刑事检察案件5407件,办理执检业务类案件316件,办理民行业务类案件529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60件,办理控申业务类案件277件。

(二)检察听证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检察听证2613件次10679人次,同比分别上升514.8%,490.7%。其中公开听证2477件次,不公开听证136件次。对拟不起诉案件听证1887件,对审查逮捕案件听证60件次,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听证12件,对刑事申诉案件听证30件次,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听证35件次,对公益诉讼案件听证200件次,对单独申请司法救助案件听证31件次,对其他类型案件听证358件次。

★参加听证的人员中,人大代表1715人,政协委员1451人,人民监督员3745人,专家咨询委员152人,人民调解员174人,当事人所在单位代表379人,居民委员会138人,村民委员会227人,其他社会人士25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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