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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甘肃检察实践

时间:2021-04-26 16:40:22 来源:宣教处  作者:南茂林 点击数:

“2019年1月至2021年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73件103人,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89件164人,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29件62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44件65人;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优势,加强侦查环节引导取证工作,提前介入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8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件2人,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案件3件3人;纠正漏捕10人;纠正漏诉11人。”近日,甘肃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白芙蓉介绍了该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阶段性成果。

据了解,2020年12月,甘肃省检察院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专业指导组,主要负责对全省知识产权犯罪领域刑事案件进行研究指导,包括对理论前沿问题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讨论,研究等工作。同时,积极参与知识产权领域综合治理,为推进知识产权严格保护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今年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密切关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主线,自觉把知识产权检察职能融入工作大局中,不断做优知识产权刑事检察,强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监督,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该省检察机关还认真落实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和行刑衔接工作,积极参与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生产销售假劣酒类制品违法犯罪“砺剑”百日专项行动,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案件查办中关于案件定性、罪名适用、检测鉴定等问题,积极对接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形成惩处合力。

为加强全省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惩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甘肃省检察院多次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最后就行刑衔接中的实务问题达成共识,会签了《关于在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暂行办法》,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执行活动的监督,主动服务“六稳”“六保”。

疫情防控期间,该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违法行为,建立涉疫情案件三级院同步审查机制,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强制措施适用得当。

与此同时,该省检察机关把保护知识产权、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作为“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推行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检合一”的办案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鼓励、支持、引导企业创新发展,努力营造科技创新的法治软环境,做实企业知识产权平等保护。在刑事办案中,该省检察机关注重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激励创新创业容错机制,按照最高检涉企“11条”意见及省检察院实施细则,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中准确把握企业在知识产权创新中民事侵权、行政违法与刑事侵权的界限,准确把握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的关系,坚持少捕慎诉、依法监督。依法妥善办理科研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重大科研活动与管理中的职务犯罪的捕与诉均层报省检察院审批。

该省还推行在全省办案中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通过告知权利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推动权利人深入参与刑事诉讼,充分保障自身知情权、参与权、诉讼权等合法权益;推进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向权利人作出赔偿、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处罚等工作机制改革,提高侵权代价,降低维权成本。

“加强理论调研、组建专业团队、挖掘案例富矿……”白芙蓉介绍,该省检察机关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并梳理汇总办案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和刑法增设罪名如何适用等情况,充分挖掘市县两级检察院的案例“富矿”,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和专业化建设,提升知识产权法治化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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