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党史学习教育中为民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近日,由兰州市院第六检察部办理的杨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永登县树屏镇毛茨村案发现场公开开庭审理,毛茨村村委会成员及部分村民代表旁听了庭审,有力的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据悉,永登县树屏镇毛茨村村民杨某某,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租用该村的集体农用土地用于开采粘土、修建砖厂和办公用房,使17.67亩基本农田遭到了严重破坏。2021年3月9日,该院向甘肃省矿区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杨某某停止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的侵害行为,并对损毁的17.67亩基本农田复垦至可耕种状态。为了增强庭审影响力、扩大宣传范围,该院积极联系当地镇政府和甘肃矿区法院,多方沟通协商,最终决定在案发现场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
庭审中,法庭对公益诉讼起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予以全部支持,要求杨某某停止对非法占用农田的侵害行为、尽快复垦,杨某某当庭表示深刻认识到了非法占用、损毁基本农田的危害性,将立即拆除违法建筑,修复损毁的农田,尽最大努力挽回对农田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坏。
“此次现场公开庭审为村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通过个案的办理保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高了群众的法律认知、提升了百姓保护耕地的意识,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办案检察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