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 院 要 闻
3月12日,甘肃省检察院召开全省信息化应用视频培训会。培训会主要围绕检察工作网的网络属性、使用范围,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实名登录、现场审批,“云桌面”上机操作,办公及事务管理系统功能演示,移动办公系统日常使用以及应用支撑平台、甘肃检察大数据平台建设思路等内容展开。
3月15日上午7点58分,甘肃省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2.0正式上线运行。据悉,该系统在运行速度、易用性、智能化和人性化等方面均有重大提升,检察机关网上办案迈入2.0时代。
3月15日,甘肃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国人大代表,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主持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以及省委、最高检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会议精神,研究提出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
3月16日,甘肃省委派出考核组对甘肃省检察院领导班子和省管领导干部2020年度工作进行考核测评。期间,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主持考核测评会议,考核组组长马雷宣读考核测评要求,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保岗作工作汇报。
3月18日,最高检举办全国检察机关党史系列讲座首场报告视频会,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在家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及机关全体干警在甘肃分会场参加会议。
3月19日上午,甘肃省检察院组织机关全体干警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红色观影活动,重温建党时期峥嵘岁月,感受革命先辈崇高信仰,再现中国共产党人抗争奋斗、拯救国家和民族于危难之中的光辉岁月。
各 地 动 态
近日,全省各地检察机关通过举办读书班、专题讲座、交流研讨、征求意见、演讲比赛、“一把手”讲党课等方式,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省检察干警学习教育环节理论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学思悟践能力,为教育整顿第二阶段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嘉峪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郝某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在市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因案发至今已有17年,公安机关取证困难,为保证办案质量和效果,该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提出补充侦查意见31条,同时指导公安机关完善多份证据材料,进一步夯实了该案的证据基础,为案件顺利起诉打下坚实基础。因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平凉市检察院派员先后深入天水市检察院、麦积、清水和张家川县(区)检察院交流学习公益诉讼工作。两地检察人员就公益诉讼案件中存在的环境损害评估鉴定、侵权责任赔偿、专项资金账户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大家各抒己见,介绍工作经验,相互取长补短,交流成果丰硕。
天水市检察院收到群众举报310国道甘谷段存在井盖缺失、破损等情况的线索后,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勘察。经核实后向市交通运输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安排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全线排查整改,同时统筹市县交通综合执法力量加大路政执法力度。天水市检察院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经查看,缺失的井盖已重新安装完毕,并采取加固措施,道路安全隐患全部排除。
瓜州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对全县校园周边地区超市、奶茶店、蛋糕店及烧烤店的食品安全进行了联合督查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个别超市存在出售过期食品、个别奶茶店存在使用过期原材料的情况,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
古浪县检察院邀请县监察委员会、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局、团委、妇联等八家单位召开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就如何全面、科学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进行了交流探讨,重点对证据材料移交、帮教救助、责任追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达成共识。
岷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督查组先后深入岷县西城区幼儿园、岷县二中、梅川中心小学、梅川初级中学等学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督查活动。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食品留样监管不到位、不规范,操作间地面积水多,学生宿舍区监控覆盖不全,宿管人员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向校方当面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阿克塞县检察院联合祁连山林区检察院召开联席会,就祁连山生态环境跨区域协作办案工作进行交流研讨,并建立线索移送、异地调查取证协作、联合调研等三项机制,努力破解“保护区林区”生态环境治理难题,为创新跨区域检察协作提供更多可复制、可借鉴的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