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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检一周要闻】甘肃检察一周工作回顾

时间:2021-01-18 09:43:15  作者: 点击数:

省 院 要 闻

1月11日,由甘肃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李国胜带队的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暨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交叉观摩第十一工作组到甘肃省检察院对2020年度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观摩。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学军主持座谈会。

1月11日上午,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霞敏在省检察院会见了定西市委书记唐晓明、市长戴超一行,双方就检察工作,特别是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及具体案件展开座谈。

1月13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活动,认真传达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在学思践悟中融合贯通。

1月15日,甘肃省检察院联合省司法厅、省律协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司法行政机关、律协和律师对甘肃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中心大局、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和进一步保障律师职业权利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构建检律良性互动机制,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省司法厅厅长牛纪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律师协会领导、省内知名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代表参加。

近日,由甘肃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司法厅、省法学会共同举办的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结果揭晓,甘肃省检察院获优秀组织奖,选送的《疫情防控 法治同行》《抗疫防控科普动画》2部作品获“依法防控疫情”类二等奖。

近日,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发出的《关于通报表扬第五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获奖作品单位和个人的决定》中,甘肃省检察院创作的《检察官的一天》入选“100部优秀短视频”,合作市检察院创作的《岗拉梅朵》、兰州市西固区检察院创作的《阳光透过的夏天》入选“20部优秀微型剧本”。

各 地 动 态

兰州市检察院《创新大数据研判与衔接平台建设 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创新》入选最高检首批检察改革典型案例。

张掖市检察院与共青团张掖市委、张掖市阳光青少年法律服务援助中心、甘州区天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署张掖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协议。该协议商定2021年1月至12月,由检察机关负责搭建平台、制订标准、引导规范和促进购买社会服务,做好司法办案与社会服务的程序转介工作,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天水市检察院积极助推开通监狱亲情会见的“互联网+”模式,主动与天水监狱、天水市司法局沟通协调,在三方的共同努力下,天水监狱远程探视系统与天水市各县(区)司法局视频系统对接成功。该举可让天水监狱服刑人员通过视频和家属见面,最大程度上打破距离与疫情对亲情的“阻隔”,有效保障了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兰州市安宁区检察院与东乡县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东乡县人民检察院跨院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初步形成了两院检察官联席会议合作工作机制。该机制是安宁区检察院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对东乡县检察院进行对口帮扶的一次有益尝试,为增进两院沟通交流、分享工作经验提供了重要基点。

嘉峪关市城区检察院在办理张某乙等3人涉嫌盗伐林木案时,发现该案涉嫌损害公共利益,符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遂积极启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对张某乙等3人以盗伐林木罪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对被砍伐的林木补种费用、评估费用进行赔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三名被告人承担盗伐林木罪的刑事责任,并对检察机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判决后,张某乙等3人足额支付了生态环境修复及评估费用10.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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