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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铁分院检察长依法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

时间:2020-09-28 15:30:28 来源:兰铁分院  作者: 点击数:

9月25日下午,兰铁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炜受邀列席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委会,就一起恶性故意杀人案发表检察意见。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磊主持会议。

会前,王炜认真审阅了案件材料,听取了庭审的具体情况,对该案的争议焦点及法律适用进行了精心准备。会上在听完承办法官就案件情况汇报后,王炜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认罪认罚适用、量刑建议等方面对谢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发表了列席意见。

王炜表示,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落实高检院有关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要创新发展,必须重视法律监督,通过依法正确的履行监督职能,确保案件质量,同审判机关共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过程中,既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努力追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又要注重自身能力的提升,通过不断办案、学习,精准研判具体问题、认真吃透复杂案情,及时更新司法理念,始终做到客观公正。检察机关列席审委会,既是履行监督职能的过程,也是向法院同仁学习的过程。要有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监督学习,不断提升司法效能,实现司法公正。

杨磊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最高法、最高检有关要求,强化法律监督、优化审判质量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提升司法公信力。兰铁两级法院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习惯于被监督,增强司法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交流,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增进在法律统一正确适用、重大敏感案件司法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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