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白银市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马某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在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检察长王志坚出庭支持公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申怀吉担任审判长。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当庭出示了全案证据,并围绕庭审争议的焦点与辩护人展开辩论,答辩应对节奏清晰,指控犯罪铿锵有力,从犯罪动机、犯罪证据、犯罪情节等方面还原案件事实、全面指控了犯罪,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2个小时。庭审最后,公诉人当庭进行了警示教育,并指出,被告人马某某视因家庭矛盾,使用残忍手段杀害被害人,不仅给自己家庭造成了无尽悲痛和精神创伤,还给社会大众造成心理上的恐惧,社会危害性极大。被告人在法庭上接受审判是血的教训和警醒,告诫社会公众一定要敬畏法律、敬畏生命、敬畏自由,学法用法、遵纪守法,加强自控、抵制冲动,共同维护好安定、祥和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
该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中认定的罪名、指控的犯罪事实、提供的证据以及量刑建议全部采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据悉,在案件办理中,该院认真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规定,切实履行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亲历性要求,受案后,检察长高效办理案件,利用周末时间认真审阅全部卷宗材料,拟定详细的提讯提纲,提讯犯罪嫌疑人,并充分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全面分析证据材料,就该案存在的有关事实认定及取证程序方面问题与公安机关进行交流,向公安机关发送《提供法庭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引导公安机关进行详细的补充侦查,在一个月内对该案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