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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过程管理:甘肃省检察院对第二季度检察工作进行“盘点”

时间:2020-07-17 10:03:25 来源:办公室  作者: 点击数:

7月14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主持召开2020年第二季度工作分析会。省院在家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二级巡视员、二级高级检察官、特级检察官助理、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上半年全省检察工作、“六项重点工作”、业务数据分析、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情况及检察建议、检答网、列席审委会等工作情况。四部、六部、十部、计财处、宣教处5个部门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其余部门作了书面汇报。省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对各自分管、协管工作作了点评。朱玉检察长充分肯定了第二季度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对做好下半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朱玉指出,第二季度,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检部署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各项检察工作,整体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的实际,各级院、各部门主动作为,自加压力,按下落实“快进键”,做到了疫情防控不放松、检察工作再加速,主要业务工作较第一季度有了明显上升,不少业务指标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他强调,下半年任务艰巨而繁重,要紧紧围绕“进入全国中偏上水平”奋斗目标,一以贯之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创先争优,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抓落实、促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以更大力度推进“六项重点工作”。服务中心大局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实践证明,省院党组提出的“六项重点工作”完全符合省情、检情实际,是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大局、保障“六稳”“六保”的重要抓手、重要举措。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营商环境、生态环保四个重点工作推进会精神,把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各分管领导要加强统筹调度,把阶段性目标、任务、要求梳理清楚,拿出切实可行的真招实招,推进工作提质效、上水平;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大胆履职,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及时对有关经验做法、典型案例、问题不足等收集汇总、梳理研判,提出改进措施,强化对下指导;各业务部门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瞄准服务中心大局,把本部门应该做、可以做的事做到位,积极配合牵头部门,认真总结和通报本部门相关情况,共同促进“六项重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事实、数据、案例说话,凸显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和贡献。

二要秉持新理念、落实新要求,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牢固树立并认真践行客观公正、“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三效有机统一”、“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等司法理念、检察理念,同时做好宣传推广,让相关机关都理解接受,形成共同的司法价值观念。要落细落小落实最高检、省院关于做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部署要求,紧盯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加强核心数据分析研判,善于从整体上掌握业务运行态势,及时发现异常数据,深入查找背后的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有效加以解决,确保主要业务指标达到全国中偏上水平。要充分发挥主导责任,进一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降低“案-件比”、加强“两项监督”、严控无罪和不负刑事责任案件,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要对标“做强”目标,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践行精准监督理念,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加强专业化建设,巩固、提升民事检察工作。要加强行政诉讼监督,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指导基层院加大办案力度,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工作。要坚持“实体程序并重、解决问题为要”,认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常态化开展全流程“回头看”,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积极拓展案件范围,切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要加强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把“不出事”和“出效果”结合起来,主动谋划做好对省内监狱的交叉巡回检察,大力拓展深度、追求实效;积极拓宽自侦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做精做细摸排分析研判工作,努力提升办案能力,尽快消除市级立案空白院。要坚持未检工作“双向保护”、“打击和保护并重”的原则,没完没了跟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落实好强制报告、从严禁止等制度,前督公安、后促法院、监督刑罚执行、助力社区矫正,推动形成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格局。要树立控申工作“一盘棋”思想,完善“前台”和“后台”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共同落实好领导干部接访、公开听证、件件有回复等工作制度和要求。要统筹抓好检察建议、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检答网、案例指导等工作,积极服务“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不断增强监督刚性,提升检察公信力。

三要推进改革创新,优化检察管理。要深化司法责任制及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和办案组织,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内部监督制约等制度,常态化做好三类人员的遴选、招录、晋升、交流及职业保障等工作,真正把“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落地落实。要充分发挥考核考评“指挥棒”作用,认真落实最高检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若干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全面推开案件质量考核、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把上级部署和工作责任传导到基层、压实到检察官,促进提升整体办案质效。要进一步完善落实“五步工作法”,把各环节工作做深做细,强化过程管理,加强精准指导。要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增强应用意识,推广使用办公及事务管理系统,部署完成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配合做好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

四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综合素能。要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讲政治和抓业务有机结合起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阵地、管好队伍。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选好配强各级院领导班子,落实市、县级院任职满五年的“一把手”和重要副职异地交流任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等制度,加快干部选拔节奏,注重把优秀年轻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充分调动各年龄段人员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要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打造“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坚持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注重“学中干、干中学”,广泛开展庭审观摩、业务竞赛等活动,发挥好各类人才库作用,下功夫提升检察履职能力。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践行严管厚爱理念,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三个规定”,积极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抓早抓小,警钟长鸣,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要深入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统筹抓好分类指导、对口支援、为基层减负等工作,将人财物、政策向基层倾斜,更多为基层服务,把强基固本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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