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银市院经过深入调研、精准研判,出台《白银市检察机关案件公开听证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公开听证制度)和《白银市检察机关案件公开宣告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公开宣告制度)。
该两项制度对公开听证(宣告)的案件范围、听证员、听证(宣告)程序、听证评议结果应用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开听证制度共15条,公开宣告制度共10条,两项制度内容简明扼要、一目了然,切中实际、易懂好记,为全面、迅速推开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工作提供了可遵循、可操作的制度规范。
明确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的案件范围。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的案件范围包含审查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拟不起诉、刑事申诉、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等9类案件,与高检院《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席位设置(征求意见稿)》涵盖的案件类型相同,并对9类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公开宣告设定了适用情形。案件范围的规定既体现了省检察院“应听证、尽听证”的工作要求,又体现了解决矛盾纠纷、消除分歧意见的务实精神。
明确听证员的选取范围。公开听证制度规定,听证员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人民调解员或者案件参与人所在单位代表、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委员、专家学者、鉴定人员、社会调查人员、考察帮教人员、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等其他社会人士作为听证员。
公开听证重在保障参与人的意见表达权。公开听证制度规定,由检察官主持听证、居中引导,案件参与人围绕争议焦点问题发表意见,听证员就案件事实和证据向案件参与人进行提问,听证员评议结果将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制度充分保障了各案件参与人的意见表达权和建议权。
公开宣告重在发挥释法说理和普法教育功能。公开宣告制定规定,对检察机关已经作出决定的案件,依法向犯罪嫌疑人、申诉人、信访人及其他案件当事人进行公开宣告,通知侦查机关、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诉讼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等到场发表意见,并邀请第三方到场监督。检察官通过释法说理、训诫谈话、普法教育和听取案件参与人意见,最大限度地消除分歧意见,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