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陇检要闻 > 陇检时空 > 正文
陇检时空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扫黑除恶】武威古浪:对蒲某某等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出庭支持公诉

时间:2020-06-24 10:47:40 来源:宣教处、第一检察部  作者: 点击数:

近日,古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蒲某某等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在古浪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涉及犯罪事实29起,涉案金额共计170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5月至2019年2月期间,被告人蒲某某纠集有犯罪前科的被告人冯某某、李某、郑某某及社会闲散人员陈某某、刘某某等人,多次随意辱骂、拦截、殴打他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强立债权,以向借款人提供帮助为名强行向借款人索取“好处费”,长期在天祝藏族自治县华藏寺镇等地逞强立威,恣意妄为,逐步形成了以蒲某某为首要分子,冯某某、李某、陈某某等人为骨干成员,刘某某、郑某某等人为一般参与人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组织多次在永登县、天祝县等地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他人家庭破裂、邻里不安、精神抑郁、轻生等严重后果,严重扰乱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经营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举证质证,对全案定罪量刑发表公诉意见,针对庭审中存在的争议焦点问题逐一进行答辩,有力指控了犯罪,并结合案情对各被告人当庭进行法治教育。

据悉,在该案侦查阶段,古浪县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固定、深挖彻查余罪、扣押财产等方面多次与侦查人员进行会商研判,提出侦查意见20余条,引导侦查机关扣押价值90万元的宝马车1辆。在审查批捕阶段,及时批准逮捕4名犯罪嫌疑人,同时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2份。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层报上级院审查等方式层层把关,共追加犯罪嫌疑人2名,追加犯罪事实9起,对3名嫌疑人各追加罪名1项,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移交纪委、监委调查。因本案系影响民营企业生产、侵害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涉恶犯罪,在提起公诉的同时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3份,在坚持“打财断血”的同时,着力为受损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