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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部署、再推进!朱玉对全省检察机关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四条要求

时间:2020-06-19 09:39:26 来源:办公室、第八检察部  作者: 点击数:

甘肃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

6月17日,甘肃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通报2019年以来工作情况,交流各地经验做法,对全省检察系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再部署、再推进。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省检察机关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

朱玉指出,全省检察机关按照“两聚焦一结合”的工作思路,连续三年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为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六项重点工作”之一来谋划和推进,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祁连山生态环境检察监督、公益诉讼“回头看”等活动,出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实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工作模式,首次发布《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白皮书》建成西北检察机关首家环境检测实验室,探索建立内外协同、区域协作机制,以“成在决心、贵在用心、功在齐心”的勇气和担当,为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朱玉强调,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一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意义重大。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突出重点,创新机制,狠抓落实,不折不扣将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重点要从四个方面再发力。

深化思想认识,扛起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对我省的特殊重要意义,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坚决肩负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政治责任、历史责任。

聚焦重点难点,加大办案力度。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持续跟进监督”等司法理念,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深入开展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监督等活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以及偷排偷放、滥采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严惩抗拒、阻挠生态环境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实体程序并重、解决问题为要”,突出办理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探索设立市级院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落实省院规范和加强检察建议“十项要求”,促进有关部门履行保护职责。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涉及检察机关的问题,认真核查整改,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按期高质量整改到位;对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线索,逐条开展排查,依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整改落实。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打击与修复并重,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善于发现并推动解决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实现刑事制裁、民事赔偿、生态补偿有机衔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

完善机制制度,凝聚保护合力。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强各级检察院上下联动,强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横向协作,规范和完善线索发现移送、调查取证、专业技术支持等机制。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向党委及其政法委、人大、上级院汇报,主动与政府部门、人民法院沟通,健全重点领域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管辖、裁判执行相关规定,统一执法标准,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推行“河长+检察长”做法。完善跨区域协作机制,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公园体制建设等重大战略,落实西北五省(区)六方检察机关第一次联席会议精神,完善跨区域生态环境案件通报协查、调查取证协作等机制,解决线索移送、案件管辖、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推动跨区域检察协作常态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推广公益诉讼志愿者和观察员及圆桌会议、公开宣告送达、公开听证、举报奖励等制度,加强“智慧借助”和宣传引导,提升办案精准性、公信力,扩大公众知晓度、参与度。

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抓实见效。要靠实工作责任,各级院党组要定期听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紧盯重点环节,督办重要案件;牵头部门要牵头抓总,主动协调,相关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工作落实。要提升工作能力,加快构建专业化办案模式,组建专门办案团队,推广“培训+办案+研究”模式,探索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开展联合培训,用好“检答网”、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提升司法办案能力。要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和完善“五步工作法”,加强过程管理和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把工作抓在平时,随时掌握进程、查缺补漏;主动“走出去”开展工作,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提高工作精准性、实效性;坚持用行动、事实、数据和案例说话,体现担当、作为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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