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矿区分院组织召开检委会(扩大)专题学习会议。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德金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最高检、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九批指导性案例》等文件内容,就学习内容进行深入讨论解读。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在学懂弄懂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好相关规定和会议文件精神。要明确检委会学习是检委会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检察干警在职学习的重要形式,要珍惜集中学习和交流的机会,真正做到把知识学到脑里、悟在心里、用在案里;要强化指导性案例的学习,充分认识指导性案例对检察办案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准确把握指导意义,认真领会办案精神,办出好案,办出优案;要脚踏实地,着力提升专业化水平,做到“脱虚入实练内功”,实时比照最新法律、法规理念更新自身知识,通过自学、集中学、专题学、系统学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民法典》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学习,提升检察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水平,确保正确、规范行使检察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