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华池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齐某鹏、文某平等2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罪一案,在西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据悉,该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华池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涉黑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人齐某鹏、文某平依托成立的空壳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放高利贷,采取扣除“砍头息”“利滚利”等方式虚增、累加债务,组织、指使成员使用暴力或者软暴力手段强索催收债务,大肆聚敛钱财,逐步形成了以齐某鹏、文某平为首要分子,魏某、韩某利、阎某钱、王某、王某波、李某菊为骨干成员,康某、张某珍、任某、翟某驰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犯罪组织共实施违法犯罪活动41起,涉及罪名9项,造成1人轻伤、3名被害人自杀未遂、多名被害人长期离家在外躲债等严重后果,累计涉案房产、车辆价值6331.4382万元。
在案件侦查阶段,华池县检察院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带头主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完善证据体系,为案件“打准打实”奠定基础。受理案件后,该院整合精锐办案力量迅速成立专案组,全面细致深入审查案卷,多次对案件定性、证据完善等问题会商研判,共审查案件卷宗200余册,形成4万余字长达700多页的审查报告;多次协调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共同会商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提起公诉后,为确保开庭工作顺利开展,检察长带领专案组成员精心准备出庭预案、庭审讯问答辩提纲、公诉意见书等,并就出庭规范、举证内容、辩论要点进行讨论,充分做好各项出庭准备工作,确保庭审质效。庭审中,检察长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讯问,详细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并就案件事实、证据及定性等争议焦点与辩护人展开激烈辩论,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目前,该案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