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妇女联合会对2019年度甘肃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进行了表彰,其中,天水市院刘红霞同志荣获“甘肃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据悉,刘红霞在任天水市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期间,始终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应尽职责和神圣使命,刻苦钻研业务,办理了许多重大刑事案件及职务犯罪案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认可。特别是其办理的李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同时,她积极推进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进一步完善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水平,探索建立了“1+1+X”跟踪考察帮教模式,开展对附条不起诉未成年人考察帮教,形成了“共同关注、共担责任”的责任共建机制。因工作成绩突出,她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两次,个人二等功两次,获得甘肃省首届“十佳检察官”、“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优秀青年卫士”、“天水市劳动模范”、“天水市法治人物”、“天水市优秀青少年法律工作者”、“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个人”等多个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