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0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和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朱玉强调,民法典具有里程碑意义,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新中国70多年来法治实践的结晶,体现了中国特色、时代特征、人民意愿,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党中央就切实实施民法典进行集体学习,为我们做出了榜样、树立了标杆,我们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抓好贯彻落实。
朱玉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讲话体现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切实增强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有力的落实举措,促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甘肃、法治甘肃。
朱玉要求,要抓紧抓实民法典的全员学习培训。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理解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学懂弄通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和主要内容,既要认真学习纸面上明明白白的“法条”,更要深刻领悟条文背后体现的“法理”。要积极推进法检同堂培训,认真做好省检察院出台的与民法典规定不符的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同时结合司法办案,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和实务研究,真正把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学习好、实施好。
朱玉强调,要更加自觉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要充分认识新时代民事检察的使命和责任,切实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的重要指示,切实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工作。要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民商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快补齐基层民事检察工作短板。要加大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力度,提升民事检察办案数量、质量。要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努力办好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发挥对类案的指导作用。要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六稳”“六保”,突出办理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等领域的案件,切实维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对民法典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梳理,及时上报。
朱玉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要争做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的模范。要把保护人民群众民事权利作为履行检察工作职能的“底线”,严格落实民法典关于保护公民权利的要求,自觉以民法典引领办案理念、规范司法行为。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民法典纳入检察机关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独特作用,引导群众增强运用民法典保护自身权益、规范自身行为规范的意识,努力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