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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检·内设机构改革一年来】舞动韶华 普通刑事检察再上新台阶

时间:2020-05-20 15:50:32 来源:宣教处  作者: 点击数:

2019年4月,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启动了全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作为刑事检察部门之一的普通刑事检察部门(第一检察部)破茧成蝶,实现了业务水平向更高、更专业化的转变。一年来,在省院党组的安排部署下,全省普通刑事检察部门按照“两聚焦一结合”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六项重点工作的中心大局和做优刑事检察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普通刑事检察工作看似普通,其实一点都不普通。它管辖罪名多(刑法第四、五、六、七、十章的237个罪名,占刑法分则全部罪名的近一半)、案件数量大、牵头任务重,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还承担着扫黑除恶、认罪认罚、平安建设等多项重点工作任务,是检察机关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的重头戏。

扫黑除恶再发力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之年,全省普通刑事检察紧盯“治本”目标,准确把牢“五个定位”,统筹处理“五对关系”,严格落实“十个必须”工作举措,确保不拔高、不降格。一年来共批捕涉黑恶案件510件1868人,提起公诉375件2941人,其中以黑社会性质犯罪起诉30件544人,依法办理了酒泉周前进涉黑案、兰州石斌涉黑案、白银郑丽生涉黑案等一批重大涉黑案件,形成了有力地震慑效应。立足监督职能,加大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全年共监督立案29件73人,纠正漏捕、漏诉437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1件。同步推进“破网打伞”和“打财断血”,共发现并移送涉伞线索629条,发出扣押财产意见书201份,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115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结合办案中暴露出的行业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93份,督促行业部门整改落实。

认罪认罚出实招

自最高检推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以来,全省普通刑事检察部门转变理念,健全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见》《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工作指引(试行)》及相关法律文书模板,部署开展“百日大提升”行动,建立领导包片、网上巡查、精准约谈、定期通报等机制,派督导组赴全省116个检察院开展两轮压茬督导,推动制度落地见效。经过努力,全省检察机关全年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13475 件16766 人,适用率达到50.9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进一步提升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化解了矛盾纠纷,减少了社会对抗,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少捕慎诉促稳定

积极适应“捕诉一体”内设机构改革要求,严格把握逮捕条件,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避免够罪即捕。强化引导侦查,与省公安厅会签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工作文书范例,注重提高补侦提纲质量,避免反复退查,加快办案进度。围绕核心业务数据,将降低“案-件比”作为亮点工作,加强对下指导,定期分析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完善预警监控和逐案分析机制,对捕后判轻刑、撤案、不起诉及无罪案件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的督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强化法律文书说理性,提升案件质量。全年共不批捕4385人,不捕率为26.89%;共不起诉7001人,不诉率为20.68%。

防疫办案两不误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全省普通刑事检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快捕快诉了白银宋子平妨害公务案、甘南周国金妨案、天水张小荣诈骗案等一批涉疫案件。省院第一检察部作为涉疫检察业务工作牵头部门,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检察业务工作的通知》,建立了涉疫情案件三级院同步审查机制,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强制措施适用得当,避免打击扩大化。实行日报告制度,省、市、县三级院上下联动,及时收集报送涉疫案件及数据,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共依法提前介入涉疫案件53件55人,批捕39件45人,起诉22件27人,监督立案3件3人。

打击欠薪不手软

立足甘肃脱贫攻坚实际,围绕服务中心大局,持续部署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将打击欠薪犯罪作为服务保障民生的着力点和切入点,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大提前介入,确保应立案的依法全部立案,所立案件高效规范侦办,体现严厉打击效果。联合省人社厅挂牌督办案件112件,按照“边部署、边挂牌、边收割”的工作思路,逐案清零见效。截止目前,共监督立案53件,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33人,支持起诉讨薪案件4件,帮助2791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235.69万元,得到了社会各界充分肯定。省检察院应邀参加最高检专题新闻发布会,推荐的王志军、陈宝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评选为全国典型案例。

平安建设获殊荣

积极发挥平安建设牵头部门作用,修改完善内部协作办法,细化工作举措。部署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逮捕276件908人,提起公诉230件857人。部署开展参与防范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专项行动,加大涉邪案件提前介入力度,依法快捕快诉。开展打击整治“校园贷”“套路贷”专项行动,依法提起公诉“2.12”特大套路贷案件、“5.30”套路贷案件。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行动,对中央督察组反馈的金塔县某工业园区化工企业污染环境等50起案件挂牌督办,全年共批捕64件90人,起诉235件360人,监督立案21件22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30件36人。圆满完成平安建设、普法灯考核任务,省检察院被评为年度平安建设优秀等次,获得全省、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任重而道远。总结过去,全省普通刑事检察底气十足,面向未来,信心百倍。新的一年,全省普通刑事检察将不负韶华,只争朝夕,打造刑事检察工作新亮点,塑造新品牌,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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