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要闻
5月7日,甘肃省检察院印发《甘肃检察教育培训省级师资库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共7章28条,对师资入库条件、入库程序、使用与管理、权利与责任等内容作出规定,旨在规范全省检察教育培训师资管理,整合提高师资使用质效。
5月8日,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瑞金,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俊峰走访了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介绍了2019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全省检察系统财务统管经费保障情况。听取情况介绍后,朱玉对财政部门一直以来对检察机关的指导和帮助表示感谢,并希望财政部门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交流配合。
5月9日,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案件办理视频推进会在省检察院召开。会上传达了全国扫黑办、高检院挂牌督办案件推进会、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暨挂牌督办案件办理工作视频调度会等会议精神;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出席会议,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具体要求。
各地动态
【四大检察 十大业务】
平凉市检察院联合法院、司法局等单位建立平凉市首个生态环境修复基地。该基地位于崆峒区四十里铺镇军张村,占地约770亩,主要用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修复、不易修复的情况下的异地补植复绿。
甘肃省检察院矿区分院邀请两位人民监督员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本次评查活动采取交叉评查的方式,对2019年该院办理的部分案件集中进行了评查。
嘉峪关市检察院邀请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卫健委、团市委、妇联七家单位召开了推进“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地圆桌会议。会议强调,检察机关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将会议达成的共识形成工作措施并落到实处,确保强制报告制度常态化推进并取得扎实成效。
陇南市检察院开发的“陇南检察公益损害举报平台”微信小程序上线运行。该程序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点击进入简要填写举报内容并拍摄上传线索照片,点击“所在位置”后即可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永昌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涉农犯罪,为农民工维权讨薪,帮助24名农民工拿到了拖欠三年的11万余元工资,切实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靖远县检察院办理的马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19年“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坚持审慎、谦抑和客观公正的办案理念,对已经批捕的民营企业负责人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既保证案件顺利办理,又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兰州新区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就自助售货设备经营者未依法在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监管部门是否存在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媒体记者、公益诉讼观察员担任听证员。
敦煌市检察院组织召开敦煌市三危山石料厂关闭退出期间落实整改圆桌会议,督促各行政单位依法履职,共同解决三危山石料厂关闭退出相关事宜,助力莫高窟文物和三危山景区环境保护。
玉门市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群众反映的个体工商户售卖口罩来源不明、价格不等、产品合格证信息不明等问题,对个体工商户售卖口罩的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对部分商户销售的口罩质量进行了抽样检验,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兰州市西固区检察院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走访西固区河口镇、达川镇的司法所及综治办,了解司法所办理的民事、行政矛盾调解案件总体情况,并就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化解潜在风险矛盾达成共识。
【五四主题活动】
兰州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主题的“五四”纪念活动,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通过拍摄短视频和留言寄语的方式引导青年干警继承和弘扬“五四”爱国主义精神,书写无悔青春的奋斗篇章。
陇南市检察院开展了以“书香检察,阅享青春”为主题的读书分享活动,二十余位青年干警分享了自己的阅读书目和心灵感悟,分别推荐《追风筝的人》《千年一叹》《人间草木》《目送》等书籍,激发了机关干警的读书热情,营造学以致用,学用所长的良好氛围。
小陇山林区检察院开展“读书正当时,莫负好时光”专题读书日活动。通过分享读书感受、推荐优秀书籍等方式,引导广大干警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提升全院干警思想境界和文化素养。
甘州区检察院召开了“心系检察、不负青春”五四青年座谈会。会上,青年干警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人的寄语。9名青年干警结合各自岗位和工作经历,从多个角度、不同层面畅谈生活中的所思所感、交流工作中的点滴成长,并就如何用真心、真情对待检察事业,实现自我人生价值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