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银市院对《白银市基层检察院业务建设考核办法》和《白银市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进行修订完善,通过优化业务考评,树立业绩导向,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干警中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明确考核导向。考核考评办法聚焦高检院提出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与检察官业绩考评的新要求、新精神,通过对业务工作和检察官办理案件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考核评价,引导检察官注重实干、办好案、多办案,切实发挥考核考评的“风向标”作用,真正把“要我做”的职能管理方式变成“我要做”的自我努力、进取方式。
突出专项考核。考核考评办法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与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的重点工作、专项活动充分结合,要求各业务条线在设置考核指标时,统一配置六项重点工作的考核权重,注重体现白银检察机关对六项重点工作的专门办案要求。
紧密联系实际。考核考评办法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在贯彻高检院“聚集办案数量和办案质效,突出对办案质效的综合考评”原则要求的基础上,注重体现白银检察工作实际,设定了能够体现本地属性的办案强度、类型系数、考核项目和分值设置等。
发挥激励作用。考核考评办法以“争创一流检察业绩”为目标导向,充分发挥检察官在业务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在基层院业务建设考核中首次引入“员额检察官个人贡献度”的考核元素,进一步激励全市检察干警担当作为、争先创优,努力推动各项检察业务落地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