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一起二审认罪认罚从轻拟改判刑事案件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会议由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茹作勋主持,嘉峪关市院检察长蔡玉霞依法列席审委会,茹作勋、蔡玉霞分别在会上发表了各自意见。这是今年以来该院检察长第二次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
列席审委会会议之前,蔡玉霞详细审阅了拟列席案件的案卷及相关法律规定,全面了解案件的犯罪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情况,与二审出庭检察人员探讨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分歧,形成了列席意见。
审委会上,蔡玉霞认真听取了承办法官的汇报,该案系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上诉人在二审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之后蔡玉霞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量刑建议等方面的意见进行详细阐明,重点就案件中对上诉人从轻、减轻具体情节等问题提出四条具体建议,并与委员们进行深入讨论,为案件的公正判决提供了客观依据,审委会全部同意并采纳了蔡玉霞检察长对案件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