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召开的甘肃省市州分院检察长座谈会上,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就全省检察机关如何服务“六稳”“六保”做了详细安排部署。朱玉指出,服务“六稳”“六保”是当前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11条意见”和省检察院推进会要求,把握着力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服务“六稳”“六保”与“六项重点工作”融合推进、抓实见效。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规范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备案审查制度。
落实平安建设责任制,以推动“四号检察建议”落实为契机,办好涉“窨井盖”、抢方向盘等危害公共安全新类型犯罪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对一些案件数据异常的情况要重点关注,要深入分析研判,提出检察建议,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促进深化平安甘肃建设。
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跟进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持续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力度,依法惩治破坏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犯罪,办好各类涉疫案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加强扶贫领域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工作。
持续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用好救助资金,坚持主动救助、多元救助,尽量避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情况发生。
进一步加大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服务脱贫攻坚的力度,监督推动相关责任单位将“控辍保学”、关爱重点儿童群体等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全省检察机关尤其是受灾严重地区检察机关,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协助帮扶点做好防汛救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全面落实省检察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深化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打击违法犯罪,强化诉讼监督,促进生态治理修复。
加大对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犯罪的打击力度。
?围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完善跨系统、跨区域协作机制。
力争办理一批有影响的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帮助政府解决生态“顽疾”。
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依法监督相关部门整改,持续开展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
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衔接。
依法平等保护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常态化推进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刑事申诉“积案”清理工作。
提高涉企案件办案效率,加快办案节奏,压减办案时长,让涉案企业把更多精力、时间集中在生产经营上。
尽心倾力帮助企业解忧纾困,集中精力解决“千人进万企”活动和服务保障民企权益信息平台收集的各类涉法涉诉问题。
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审慎办理涉企案件。
认真落实涉黑涉恶案件三级院同步审查制度,慎终如始严把质量关,确保“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
扎实开展“六清”行动,确定专人专班,加强分类督导,确保按期办结。
及时跟进、督促检察建议落实,促进行业清源、社会治理。
持续“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查漏补缺,深挖彻查。
加强监检衔接,加大办案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保持自侦工作良好势头,突出办案重点,规范线索管理,强化岗位练兵和人才培养,加大对工作后进地区的督促指导,提升办案能力和质效。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检察建议、释法说理、普法宣传等职能作用,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持续加强区域司法协作,做好西北五省六方检察机关第二次联席会议相关准备工作,助力“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西北段软硬环境建设。